安徽省關于工程造價中停止計取工程定額測定費的通知
造價函〔2009〕8號
各市造價(定額)站:
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《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》(財綜〔2008〕78號)精神,"工程定額測定費"收取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。因此,原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中包括的工程定額測定費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。
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
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
人工費.稅金
- 2013安徽省關于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
- 2012安徽省關于調整建設工程稅金費率的通知
- 2012安徽省關于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
- 2011安徽省關于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
- 2008安徽省關于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
- 2000安徽省關于調整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通知
- 2013馬鞍山關于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
- 2008馬鞍山關于在工程造價中增列工傷保險費的通知
商品混凝土及砂漿
- 安徽2000綜合估價表商品混凝土調整
- 滁州建筑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調整
- 滁州市使用預拌砂漿調整相關計價定額的通知
- 宿州市關于商品混凝土調價的通知
- 蚌埠市建設工程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差價的計算辦法_九海軟件
- 阜陽市預拌混凝土換算成商品混凝土如何調整計算_九海軟件
材料差價
其他文件